國務院關于促進市場公平競爭
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
國發〔2014〕20號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人民政府,國務院各部委、各直屬機構:
按照《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》精神、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要求,現就完善市場監管體系,促進市場公平競爭,維護市場正常秩序提出以下意見。